本系學生專業能力的制定乃依據機艙負責輪機當值的高級船員之最低適任標準,即輪機工程、電機電子及控制工程、輪機保養與維修、船舶管理與安全四大職能,訂定7大核心專業能力:1. 電力電子自動控制能力、2. 培養輪機系統保養能力、3. 養成防治船舶污染能力、4. 維持船舶之適航性能力、5. 船舶防火逃生急救能力、6. 熟悉船舶法規海事法規、7. 加強海事職場英文能力,從課程規劃核心能力指標STI,協助學生掌握專業的程度與評估學習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