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上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台海事學校航運相關科系109學年度上學期
清寒學生助學金乙案,請依說明辦理。
| 一、 | 本會為儲備航海人才,鼓勵學生畢業後從事航海事業,特提供高職及大專院校家境清寒航運系學生109學年度止學期清寒助學金。 | |||||
| 二、 |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須公開接受輔助者的姓名及輔助金額,詳參申請辦法第九條。 | |||||
| 三、 | 申請要點: | |||||
| (一)申請名額及時間:每校十二名為原則,並請於開學時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完成申請。 | ||||||
| (二)申請對象:就讀輪機工程學系、商船學系、輪機(科)系、航海(科)系、航運技術(科)系。 | ||||||
| (三)成績標準: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五十。 | ||||||
| (四)發放金額: | ||||||
| 大專院校:每人新台幣貳萬元整。 | ||||||
| 高中職:每人新台幣壹萬元整。 | ||||||
| (五)申請程序: | ||||||
| 線上填報相關資訊將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信箱,承辦人若有異動,煩請與本會聯繫。請貴校方於申請期限內,依本會E-mail發送之帳號密碼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cyff.org.tw張榮發基金會文教部/助學金申請/助學專案申請 | ||||||
| 2、申請文件: | ||||||
| 完成線上填報後,請彙整申請文件並於線上到印申請名冊,載明承辦單位、承辦人及電子信箱與聯絡電話,於申請期限內函復本會。 | ||||||
| (六)審核標準:已考取航海人員證者,或有意願從事船舶工作且經導師推薦者優先審理。 | ||||||
| 四、 | 本會助學金申請需經學校初審,再函送本會核定辦理,本會保留最將發終發放名額法定權利。若有與事實不符或下列情事者,本會得取消申請資格,且恕不退件:申請表非本人親筆填寫、申請表未蓋校印、逾期送件、個別申請、文件缺漏不齊。 | |||||
| 五、 | 申請辦法及表單請至官網下載:http://www.cyff.org.tw/scholarship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並以本會網站公告為準。 | |||||
| 六、 | 附件:助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表、帳密通知函、線上申請操作手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