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附件1)
二、 106-2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書(附件2)
三、 教育部學產低收申請流程
四、106-2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107年2月26日起開放申請:
(一)、需檢附文件:
1.教育部學產低收助學金申請書
2.上學期成績單(106-1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新生免附)
3.低收入戶證明
4.學生存摺影本
5.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核對身份證字號使用﹞
6.印章(已繳交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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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務必上學生資訊網申請並印出紙本及申請表→導師、系主任蓋章→連同佐證資料繳交兩校區
學務處生輔組。
(三)、歡迎同學來電詢問:02-28052088分機2213
請於2018年3月14日前交至淡水校本部生輔組
士林校區/生輔組
(四)、請務必參照線上申請流程(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