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張榮發基金會獎助學金開放申請
(一)全台海事學校航運科系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附件一)
(二)一班大專院校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附件二)
(三)申請表(附件三)
(四)申請程序:助學金申請需經學校初審,再函送張榮發基金會核定辦理。
(五)為使資源有效應用,已獲得其他助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助學金申請若有與事實不符之情事,該會得取消申請資格,且若有下列情事者,概不受理且不退件:申請表非本人親筆填寫、申請表未蓋校印、逾期送件、個別申請、文件缺漏不齊。
(六)申請截止日:106年3月14日14時止
(七)繳交紙板地點:士林校區 聯合辦公'中心
淡水校區 生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