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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住宿申請作業時程

網路申請步驟:
本校首頁→學生資訊網→聯合服務中心→案件申請
→承辦單位:生輔組
申辦事項:住宿申請
→申請
住宿核准優先順序:
一、已奉核定之宿舍新任自治幹部、交通服務隊同學(須經宿舍輔導老師甄審住宿表現優良者擔任)及離島新生、原住民新生
二、有特殊困難之學生經查証簽准有案者。
三、曾任宿舍幹部表現優異或住宿期間表現優良有具體事實者。
四、離島、高屏、台南、花東偏遠地區。
五、新竹(含)以南、及宜蘭地區。
六、其他。
七、宿舍不敷分配時,依上列優先順序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住宿期間若有違規記點事項,請於12/7前依程序完成銷點,以免損失住宿申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