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4學年度大專校院申請弱勢助學金第一階段初審需補件名單(請參閱附件一)
一、弱勢助學金校內第一階段初審結束,需補件的同學請依(附件二)所示路徑查詢。
二、請同學務必於10月27日下午3時前將補齊之資料送至以下承辦單位~
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 陳美蓉 02-28102292分機2011
淡水校區 :生輔組 溫心皓 02-28052088分機2213
※逾時將不再受理